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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为虎嗅专栏文章
文 | 叶伟民
汪曾祺说写小说就是写语言,虽不全面,倒也实在。文笔确实是作品的门面,直接影响读者的阅读体验。
【资料图】
不过,文笔不是多懂几个词句这么简单,本质是语感和思想,是系统能力。既有宏观影响,例如阅历、思考深度、知识结构等;也有微观因素,如词汇、行文法则、用语习惯等。前者需要时间,急不得,后者则可通过刻意训练,立竿见影改善提高。
不管快练慢练,多打磨、多思考、多推敲,都是文笔提升路上最笨却最有效的方法。
回归短句,入眼即化熵增定律告诉我们:世间万物都会走向混乱。王小波就称写作为“反熵过程”。
语言亦如此,啰嗦成灾已成全球现象,以简约见长的中文也未能幸免。上世纪七八十年代,诗人余光中就将其痛批为“恶性西化”和“语言癌”。
余光中
症状很多,难以列举,较典型的一例是进行、作出等“弱动词”。比如:
(例)关于调薪方案,我们明天将再进行一次讨论。
“讨论”已经能自成谓语了,无须画蛇添足再配个“进行”。
(改)我们明天将再次讨论调薪方案。
行文冗余不是小事,它是对读者注意力的消耗。一句话尚且如此,更别说文章和书了。这不是守旧,而是中国人就是这样说话的,一句就是一句,干脆利落。现在的套从句、拉长句、花样玩句式都是西化的结果。
因而,改善文笔,可尝试回归短句,最好是清清爽爽的主谓宾。读之立变轻盈,有入眼即化之感,看再久也不烦不累。
当然,不能过犹不及,多用短句不代表完全不用长句,长短句搭配最佳——这又是另一个话题了。
懂得省略:你不是在写法律文书所谓“英文重结构,中文重语义”,英文句子像精密机件一样环环相扣,中文句子则讲究节奏意境,组合灵活多变。很多人却是“法律文书思维”,好像少个字就要罚钱似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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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完全可通过省略来为句子“减负”,让行文灵动起来。例如鲁迅《狂人日记》的开篇:
我不见他,已是三十多年;(我)今天见了(他),(我)精神分外爽快。
——《狂人日记》,鲁迅
分别省略了一处宾语和两处主语,懂的都懂,读起来也爽口。但“法律文书思维”却不这么认为,非要指个明明白白,于是把括号里的内容都加上,语感马上垮了。
我平时带写作课,有些学员是文笔控,时常来讨论些行文微操。例如:
(例)并口不支持热插拔,经常会有工作人员不小心碰掉并口线,造成打印机主板烧毁的情况出现。
提问的是一位程序员,写东西生怕交代不清而叠加许多无效信息。这也是典型的“法律文书思维”。参考上述原则,改短句,适当省略:
(改)并口不支持热插拔,常因意外碰掉而烧毁打印机主板。
字数浓缩近半又不损句意,怎么想都划算。
过一过嘴巴关很多作家讲究炼字。鲁迅那句著名的“忍看朋辈成新鬼,怒向刀丛觅小诗”,初稿你一定想不到——眼看朋辈成新鬼,怒向刀边觅小诗。
改掉两个字,无论音律还是意境,都拔高一截。背后的苦吟,我们看不见而已。
老舍也建议文章多过过嘴,有些文病要“听”出来:
一个好句子念起来嘴舒服,耳朵舒服,心里也舒服。我们拉胡琴必须先定定弦。我们朗读文章,正好像拉拉胡琴,试试弦,声音不对就马上调整。
——老舍
前文例句,都能靠多读而发现疙瘩。如果拖沓绕嘴,那一定还有清减的余地。念顺溜了,如珠落玉盘,行文也就到火候了,悦眼,悦耳,更悦心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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