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胶东在线8月10日讯(记者 董晨曦)2023年是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“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”业务的第十四个年头。今年上半年,我市发放商业转住房公积金贷款3,052户,贷款金额12.3亿元,分别占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的30%、27%,户均贷款额40.15万元。
十四年来,烟台市“商转公”贷款业务从无到有,由弱变强,在我市公积金贷款所占比重逐步上升,累计已面向8294户职工家庭发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30.62亿元,为群众节省利息支出3亿余元,“商转公”贷款户均贷款额大幅提高,切实减轻了职工的家庭经济负担,有力提升了人民群众幸福感、获得感,谱写出住房公积金制度惠民新篇章。
一、省内最早推出“商转公”贷款业务
2009年8月,国际金融危机局势下,各行各业普遍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。为了帮助企业解决阶段性经营困难、职工家庭收入减少的问题,在深入调研、广泛论证的基础上,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《烟台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》,在全省率先推出“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”业务。新业务旨在通过“以贷易贷”的方式,减少购房职工住房贷款利息支出,减轻已购房家庭还款资金压力,同时向职工传递信心和力量,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,受到缴存职工的极大好评。
二、十四年初心如一,诠释公积金责任与担当
住房公积金,取之于民、用之于民,公积金贷款政策与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息息相关。据了解,我国房地产市场周期性特征明显。在市场高涨时,住房资金需求迅速增长,住房公积金资金往往供求失衡。各地公积金中心集中力量,着力满足一手房和二手房交易资金需求,很难兼顾“商转公”贷款,很多城市在间续推出“商转公”政策后,又相继宣布中止或终止执行。
为了保障职工权益、增进民生福祉,中心克服重重困难,始终保持烟台市“商转公”贷款政策的一贯性、连续性、稳定性,并从转贷条件、贷款额度、加快审批等多个层面不断完善。即便是在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一度突破95%、资金供求矛盾突出的极端情况下,依然坚守初心,坚持行政便民、行政利民,给职工以更多选择,给家庭以更多扶持。
三、加强政策保障,全方位支持职工住房需求
近年来,中心努力帮助更多家庭减轻经济负担,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,持续加强“商转公”政策保障。一是降低贷款门槛。在原“商转公”业务的基础上,进一步降低转贷门槛,将申请转贷的基础条件由“连续缴存12个月”降低到“连续缴存6个月”,取消“办理商贷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”的条件要求;异地缴存职工与本市职工享有同等贷款权益。二是出台一揽子支持政策。根据我市房价情况,适时将“商转公”贷款额度上限由45万提高至60万;调整住房套数认定标准,对于贷款已结清并已出售的住房不再纳入认定范围;压缩审批时限,优化办理流程,全程不设置担保费、评估费、保险费、公证费等任何附加费用。三是探索惠民服务新路径。中心扎实推进“惠民公积金、服务暖人心”服务提升三年行动,以先进城市、先进经验为标杆,积极探索“商转公”贷款惠民服务新路径。将“带押过户”列为重点调研事项,积极争取商业银行、不动产中心、公证机关等各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,共同商讨符合我市情况的整体解决方案,努力寻求从提升服务便利度、减轻职工负担、简化转贷流程等各方面进一步提升“商转公”贷款服务质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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